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完善環境技術管理體系,指導污染防治,保障人體健康和生態安全,引導造紙行業綠色循環低碳發展,環境保護部組織制定了《造紙工業污染防治技術政策》。內容如下:
造紙工業污染防治技術政策 廈門印刷
一、總則
(一)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等法律法規,防治造紙企業因廢水、廢氣、固體廢物、噪聲等排放造成的環境污染,提高污染防治技術水平,促進造紙工業健康持續發展,保護生態環境,改善環境質量,制定本技術政策。廈門印刷
(二)本技術政策適用于以木材、非木材或廢紙等為原料生產紙漿,及(或)以紙漿為原料通過機器或手工抄造的方法生產紙和紙板,和以紙和紙板為原料進一步加工制成紙制品的企業或生產設施。
(三)本技術政策為指導性文件,可用于指導產業相關政策制訂、環境管理及企業污染防治工作。
(四)造紙工業應堅持綠色低碳發展;提高準入門檻、淘汰落后產能,推動生產方式轉變和產業結構優化調整;加強清潔生產,注重節能減排,推進資源高效循環利用;開展廢水、廢氣和固體廢物的綜合防治,構建全防全控污染防治體系。廈門印刷
(五)本技術政策的目標是強化化學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可吸附有機鹵素和二噁英等污染物的防治,實現造紙工業廢水、廢氣、固體廢物以及噪聲等污染源的全面達標排放。
二、生產過程污染防控 廈門印刷
(一)木材原料宜采用干法剝皮技術;竹子原料宜采用干法備料技術;蘆葦和麥草原料宜采用干濕法備料技術;蔗渣原料宜采用半干法除髓及濕法堆存備料技術;廢紙原料宜根據產品質量要求,合理配料和分揀雜質。
(二)化學制漿宜采用低能耗置換蒸煮和氧脫木素技術;廢紙脫墨制漿宜采用中高濃碎漿技術,非脫墨廢紙制漿宜采用纖維分級技術;廢紙脫墨宜采用浮選法脫墨技術,可輔以生物酶促進脫墨。
(三)非木材化學制漿宜采用高效多段逆流洗滌及封閉篩選技術;廢紙制漿宜采用輕質、重質組合除雜技術或高效篩選技術。
(四)鼓勵企業對元素氯漂白工藝進行改造,采用無元素氯(ECF)漂白或全無氯(TCF)漂白技術。
(五)堿法制漿應配套堿回收系統,亞硫酸鹽法制漿應配套廢液綜合利用技術措施。
(六)造紙生產線應配套完善的白水回收利用系統及余熱回收系統,大中型紙機應配套全封閉密閉氣罩。
(七)制漿造紙過程應采用水分質回用和蒸汽梯級利用等節能節水降耗清潔生產技術,鼓勵采用變頻電機、透平機等節能設備。
(八)鼓勵采用熱電聯產等節能降耗技術,充分利用黑液、廢料(渣)以及生物質氣體等生物質能源。
(九)紙制品生產應采用無污染或低污染的成熟工藝,不應使用含甲醛、苯類和苯酚類等有毒物質的生產原料。
三、污染治理及綜合利用 廈門印刷
(一)水污染治理
1.化學機械制漿產生的高濃度有機廢水和廢紙制漿產生的較高濃度的有機廢水宜預處理后,先采用厭氧生物技術處理,再與其他廢水并入綜合廢水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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